8月9日讯 鞍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省绿化委员会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古树名木普查挂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时间节点完成古树名木普查挂牌等相关工作。
经普查,鞍山市境内现有名木古树1283株,分布于海城、台安和岫岩及千山风景区内,其中树种包括油松、柞树、旱柳、花曲柳、槐树、榆树、柏树、五角枫、小叶杨、枣树等10多个品种。国家一级古树122株,国家二级古树361株,国家三级古树709株;名木91株(千山风景区90株;台安县桓洞张学良将军纪念馆东北部1株枣树)。鞍山市现已完成外业普查建档工作,并完成古树名木700株的挂牌。
近几年,鞍山市对古树名木保护投入资金共计88万元。主要用于租借器材、外业普查和内业建档等费用。各县(市)区对古树名木均制定了管理办法和保护措施,采用病虫防治、水肥管理、吊枝、支架、堵洞、宣传、调查建档等形式进行保护。对长势不良的树木进行复壮,更换营养、追肥,确保正常生长。明确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管护,在古树生长环境变化、长势衰弱或受损害时,应当及时报告林业部门。对损害古树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予以处罚。
今后,鞍山市将严格监管,认真落实,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同时,继续推进古树名木挂牌等相关工作,加强保护管理,建档立制,防止破坏古树名木案件发生。(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