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近日,河南省启动全省范围内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任务是全面查清全省范围内古树名木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状况、健康状况等情况,拍摄古树名木数码照片并采集GPS定位数据,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届时,每棵古树名木都将有一个独一无二的11位“身份证号”,扫一扫身上的二维码,就能获取古树名木的所有信息。(见8月20日的《河南日报》)
古树是城市的“绿色文物”,是城市记忆的生态载体,对其进行有效地保护,是提高城市品位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对市民文明素质的一次检验。而今,给古树颁发“身份证”,好是好。但由于面临的生存环境不同,存在潜在的被损害风险,也给保护工作带来困难。仅发“身份证”,不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开展日常保护,是不够的,必须采取实际措施,进行全方位地保护。
虽然,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损毁城市树木。各省市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但现实是,随便挖掉、砍伐、迁移树木的行为仍然在发生。特别是有的百年古树被盗采盗挖,让人心痛。因为这样毁掉的不仅是古树,而是城市的“精神绿洲”和市民的“城市乡愁”。所以,必须把保护古树提升到保护我们生存环境的高度予以认识,强化保护措施,多管齐下,责任到人。
在对全省的古树资源进行摸底调查、颁发“身份证”的基础上,还要出台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比如,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于,明确古树保护管理的目的、意义、保护管理措施、范围要求、处罚办法等,方便执法者依法管理。同时,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古树的目的、意义,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让群众自觉保护古树,为建设绿色生态家园作出贡献。对于故意破坏或损害古树者,应该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真正杀一儆百,在社会上营造保护古树的良好氛围。另外,还要定期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古树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古树的生存状况,以便及时作出相应的保护与救治方案,尽量“原汁原味”地把古树保护好,莫给子孙后代留下遗憾。
当然,条件许可,可以加大开发力度,让古树的附加值增值。比如,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商家进行开发利用,把古树区域开发成公园或教育基地,供居民休闲和受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