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8日讯
建古树群保护小区、一级古树每株给予3万元补助、财政拨款265万元……近日,漳州市政府印发《漳州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2017-2019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漳州市现有一级古树212株(不含建城区),生境改善、复壮和救护所需经费市级财政给予每株3万元补助;对于有3株以上(含3株)、百年以上连片分布的古树群要设立古树群保护小区,每个市级财政给予补助2万元。《方案》提出,2017年已列入财政预算资金265万元,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三年内全部古树名木得到保护。
此外,因古树名木编辑成册宣传需要,对提供古树名木故事、传说及历史名人轶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采纳,各地要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