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绿湿委、省林业厅的指导下,绍兴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绿委、林业主管部门同心协力,坚持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原地保护、科学管护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等基本原则,通过资源清查、政策制定、机构设置、经费落实、科学研究、技术培训、舆论宣传等工作措施,抢救保护了一大批古树名木,赢得了许多市民、村民的认同称赞。
全面普查家底,明确保护对象。绍兴市有着光辉灿烂的文化历史,先人留下的古树名木众多。据上次普查,全市有古树名木68192株。其中:散生古树名木6952株,古树群树木61240株;一级古树547株,二级古树10699株,三级古树56933株,名木13株。调查还显示,古树中最多的是香榧,呈群状分布,共52900株,占古树总数的77.58%。各地根据普查结果,对古树名木进行了认定、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新昌县还建立了古树名木保护的地理信息系统。诸暨市对全部古树名木按乡镇(街道)印制了名录和《古树画册》,再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明确保护要求。柯桥区出版了《历史的活化石——绍兴古树名木》,该书图文并茂,有的还配有历史神话故事。
制定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单位。为了避免古树名木漏管失管,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建设,绍兴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以第76号政府令形式发布《绍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柯桥区(原绍兴县)于2005年发布《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昌县于2013年发布《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昌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管理办法明确古树名木管理部门,落实属地管护责任,签订养护责任书,建立保护管理专项资金,认定影响、危害、损害古树名木的禁止性行为。柯桥区的管理办法还明确成立了古树名木保护委员会和民间古树名木保护协会,划定了古树名木生长保护范围为树干以外10—15米或者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新昌县的管理办法划定了古树名木保护红线,规定古树名木的保护区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保护区范围内违规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拆除。诸暨市实行以村属地管理和乡镇(街道)统一管理模式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由乡镇(街道)与管护责任单位(人)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人)的权利和义务。2016年,绍兴市绿化委员会下发《绍兴市绿化委员会关于成立“绍兴市古树名木调查抢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织成立古树名木调查抢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家咨询组,指导各地开展保护管理工作。
新设专门机构,保护传承遗产。根据普查统计,绍兴市古树中香榧数量最多,占总数的77.58%,其中千年以上的古香榧树4500多株。香榧树是我国特有的第三纪孑遗植物,国家二级保护树种。绍兴市牢牢抓住“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这个“牛鼻子”,稳步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2013年5月,经各方努力,“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被认定为世界上第一个以山地经济林果为主要特征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4年10月,香榧被确定为“绍兴市树”。2015年,先后成立绍兴市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局和绍兴市香榧协会,设立了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为古香榧群的保护管理和香榧行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组织保障;还投资9500多万元,由中国美术学院负责场馆设计、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负责展陈设计,建立中国香榧博物馆,促进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
加强科研培训,提高管护水平。一方面,绍兴市林业局密切联系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中国林科院亚林所等高等院校,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科学研究。市林业局森防站开展了“绍兴市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及复壮技术研究”科研项目,制定了《绍兴市古树名木复壮及养护技术规程》、《绍兴市古树名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程》,该项目获省林业厅科技二等奖。另一方面,绍兴市林业局大力举办古树名木保护技术培训,普及推广先进养护理念和技术,提高管护科技水平。市林业局森防站被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授予“全国村级森防员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16年以来,绍兴市林业局对需采取保护措施的一级古树和急需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的古树名木,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
创新林木保险,促进社会和谐。由于古树名木树大招风、老态龙钟,遇台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容易发生枝断倒塌、压坏民房、砸伤路人等事故,给管理责任单位带来安抚群众、赔偿损失的棘手难题。为此,该市新昌县林业局探索创新林木保险模式,参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主动联系中国人保新昌分公司,依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5版)》的相关条款,会商设计了包括保险额度、赔付对象、赔付方法、赔偿限额等内容的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2014年起,新昌县的2098株古树名木及42株古树后备资源全部参加保险,赔付对象为因断枝、倒塌等造成损失的民房或村民,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5万元(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万元,人员伤害赔偿限额为25万元),全年赔偿总额为60万元。新昌县的古树名木实行公众责任保险后,对保护管理起到了立竿见影的积极效果,解决了政府赔偿标准的难题,减少了人为破坏古树名木的现象。三年来,已理赔13次,涉及5个乡镇的13户村民,累计赔付3万多元。该项古树名木保险制度属浙江全省首创,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丰富宣传方式,培养文化认同。一是主流媒体宣传。2015年拍摄了《市树香榧》共三集,2016年拍摄了《香榧,您好!》专题片,并在绍兴电视台播放,同时在绍兴日报上刊发了《香榧,一个城市的绿色名片》专版。二是营造景点宣传。古树名木的自然、人文、旅游价值潜力很大,在保护管理中值得挖掘。如,诸暨市建成中国香榧博物馆,并挂“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展示馆”牌子,嵊州市建成省内唯一一个用香榧木建造的香榧博物馆,博物馆免费为市民游客开放,普及香榧历史文化知识。又如,诸暨市应店街镇灵山坞村将古银杏群保护改造成当地别具特色的景点,吸引游客参观游玩,提高村民收入。还有许多村庄,以古树名木为主体,营造出避暑纳凉、休闲聊天、广场舞场地等惠民小景点,扩大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受益面,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积极性。三是助推中心宣传。古树名木保护与党风廉政建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森林村庄创建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使古树名木保护成为拆违治污的突破口,成为村庄创建的工作亮点,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四是最美系列评选。组织开展了最美古树、十大树王、“会稽山古香榧之最”等评选活动,提升古树名木的欣赏品味,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日前,全市共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清单301株,超额完成省下达260株的任务量;已完成保护工程232株,正在组织实施69株;其中诸暨、新昌、嵊州、上虞已全面完成保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