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义市正安县一乡镇林业站站长林某,因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致14立方米林木被毁,被检察机关立案。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亡则文明亡”,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守住贵州生态、发展两条底线,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紧紧围绕省、市院要求,积极查办生态环境、民生资金等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今年三月,该局立案查办了一起基层林业站站长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件。
去年5月,正安县中观镇晏溪村一村民以存在所谓安全隐患为由,向镇林业站申请采伐两棵挂牌柏香古树,该古树经司法鉴定树龄均在百年以上,该镇原林业站站长李某某在明知这两棵挂牌古树长势正常并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乡镇林业站不具有审批权限的情况下,超越职权违规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最后导致国家禁止采伐的两棵柏香古树被砍伐销售,立木蓄积达14立方米。
据悉,李某某的行为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经立案侦查,目前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